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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常见涉法问题

作者:  浏览次数:9次  时间:2015-12-24
除了常见法律纠纷,在日常的教学管理中,学生和家长也越来越多地就健康权、财产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益对校长和老师的管理提出疑问。在日常的教学秩序管理中,“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界线在哪?胥芳和解立军两位律师对学校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郑州最好的中专学校,郑州哪个中专学校最好)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体罚?
体罚分为直接体罚与变相体罚。亲自动手和教唆别人直接殴打学生,显然属于体罚。没有接触而令学生身心感到痛苦的行为,则属于变相体罚,如罚跪、饿饭、不许睡觉、较长时间的罚站、重复性的劳动或运动。

批评学生时教师哪些话不能说?(郑州最好的中专学校,郑州哪个中专学校最好)
威胁、呵斥、讽刺、挖苦、辱骂、刁难等的话不能说。不光是在批评学生时,日常相处时,也要注意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称呼带有歧视意味的外号。

教师能否没收学生的财物?(郑州中专学校排名www.hnszzxx.com)

若属法律禁止持有的物品,应当交予有关部门。若非违禁品,则教师只能使用暂时的保管措施,应当在合适的时间返还学生或家长,不得造成物品的遗失或损坏。

学校是否可以安装使用摄像头?(郑州最好的中专学校,郑州哪个中专学校最好)
学校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学生隐私权的侵犯,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随意使用摄像头。应受到如下限制: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学校应通过合理方式告知教师和学生在教室内安装摄像头的情况,包括全部摄像头安装的具体位置、查看监控的权限、监控资料的用途等;监控的范围必须合理,不得在学校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学生宿舍内部等处设置;对于通过摄像得到的信息,学校应承担合理使用的义务,只能用于教育教学管理,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教室,不得只针对特定的某一个人。

学校是否可以检查学生私人物品?
学校不得以“行使教育管理权”为由侵犯学生隐私权。出于安全考虑,可以对学生宿舍进行统一检查,但不得随意翻动学生个人专用的衣柜、箱子,除非经过学生同意。学校和教师不得单独检查特定人员的衣柜、箱子。任何情况下教职工都不得搜查学生的书包等随身物品,不得搜身。

学校是否可以不允许学生染发?(郑州中专学校排名www.hnszzxx.com)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受到国家保护。因此,学校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制定管理制度,但必须合理合法。(郑州最好的中专学校,郑州哪个中专学校最好)

学校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停课?
《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如因恶劣天气、传染病流行事件等原因确有需要,经批准可以停课,但学校不得随意停课。对违纪学生采取停课手段,虽然实践中确实存在,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从来没有把它作为一种处分措施予以规定。因此,停课不能滥用,除非是为了维护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更不能用它代替学校应该履行的教育职责。

教师是否可以“找家长”“告诉家长”?
学校有权利及义务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以准确掌握学生的情况,因材施教。但不得以“找家长”的形式,转嫁教师应尽的教育职责。

教师能否当众批评学生?(郑州中专学校排名www.hnszzxx.com)

对于未成年学生,要遵守教育和保护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确保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当众点名批评,除非是为了制止学生正在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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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学校管理常见涉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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